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 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相互理解、 相互尊重的良好关系。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透明度,改善公司经营 管理和治理结构。 (四)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