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保护权益[2] 管理目的 - 目的包括树立理念、加强沟通等[3][4][5] 管理原则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6] 管理对象 - 对象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等[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信息[8] - 多渠道开展工作,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9]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说明会要求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参与人员有要求[11][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征集提问[13] 工作负责与实施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部门实施[15][16] 人员要求 - 董事、高管和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并了解情况[18]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18] - 建立健全档案和数据库并存档[18] - 活动记录记入档案并按规定保管[18]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20] - 与其他规定冲突时按国家规定和章程执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