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电子内部审计制度
第六条 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 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监察部同时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 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工 作经验,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第七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人员或者审计事 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