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00003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通过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2025年11月24日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7] 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0]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 交易程序 - 业务部门遇关联交易按规定提交审议[13] - 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履行信息披露和审议程序[13] - 部分交易可申请交易所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部分交易可免履行审议披露义务,重大交易仍需履行[14]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6] 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9][2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1] 审计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关联交易实施情况[21]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4]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