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玮科技(30137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凌玮科技凌玮科技(SZ:301373)2025-11-24 19:01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为公司关联人[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连续12个月内交易达30万元以上需特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连续12个月内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特定审议披露[12]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关联交易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3]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10]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并履行程序,超预计需重新履行[15]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5]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5] 其他规定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6] - 与关联人签协议董事会表决时利害关系董事不得参与表决[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应回避表决[19]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和表决有相应程序[19]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2] - 董事等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23] - 公司因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23] 制度生效解释 - 制度“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