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玮科技(30137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 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 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 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 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会仅选举或更换一名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 时,以及同时选举或更换一名非独立董事和一名独立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外)由董事会、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提名,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