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9] - 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9] - 应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是否审计按规定执行[11]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1]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2] - 特定条件下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指标为负需进行业绩预告[12]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4] 会议文件报送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报文件给董秘[20]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8] - 相关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8]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28]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并指派专人[37] - 证券事务部保管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文件资料[37]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等[23]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主要责任人[24]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情况[24] 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相关文件,董秘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35] 信息查阅 - 信息披露文件查阅需经董事会秘书同意[38] 信息发布 - 依法披露信息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并置备供公众查阅[39] 责任承担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部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39]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9]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致他人损失,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39] - 公司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40] 办法执行 - 办法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冲突时按规定执行[42]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2]
凌玮科技(30137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