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601121)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签署减值补偿协议的公告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葱岭能源82%股权,支付现金购买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 本次交易采矿权资产评估值为46939.36万元[4] 时间进程 - 2025年8月1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10月1日披露回复[2] - 2025年11月23日公司多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8] - 2025年11月24日公司与葱岭实业签署减值补偿协议[3] - 2025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修改申报文件[19] 减值补偿 - 减值测试期为交易完成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5] - 采矿权资产减值时,葱岭实业优先以20%股份补偿,不足部分现金补偿[5] - 应补偿股份数=(采矿权资产期末减值额×乙方交易前持股比例)/发行价格[6] - 应补偿现金金额=(采矿权资产期末减值额×乙方交易前持股比例)-已补偿股份对应金额[6] 股份限制 - 葱岭实业法定锁定期12个月内,质押股份数不超取得股份数的80%[9] - 葱岭实业20%自愿锁定股份在24个月及相关条件内不得随意转让或质押[10] 其他规定 - 甲方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乙方应补偿股份,股东会决议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15个工作日内过户[13] - 乙方未配合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每逾期一天按减值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13] - 乙方未支付现金补偿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现金补偿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13] 审批情况 - 本次交易增加减值补偿承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17] - 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21] - 本次交易审批及获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21] -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