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00254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鸿路钢构鸿路钢构(SZ:002541)2025-11-24 19: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