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00254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