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002541) - 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人员配置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部配置不少于三名专职人员[6] - 审计部经理应具备审计或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6]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3] - 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5] 审计工作内容与程序 -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制定计划等多环节[21][22] - 审计重要事项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22][23][24]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关注存放管理等内容[25][26] - 审计业绩快报关注会计准则遵守等内容[26]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等内容[26] 报告与披露要求 -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需形成决议[28][29]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2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9] - 需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等相关内容[32] 人员管理与制度规定 - 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并评价业绩,突出者给予奖励[31] - 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审计部提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执行[31] - 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将受处罚[34]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重大问题追究责任[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