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002541)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鸿路钢构鸿路钢构(SZ:002541)2025-11-24 19:46

应急原则与事件类型 -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原则[2] - 公司需应对治理、经营、环境、信息四类突发事件[4] 应急组织与职责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 职责包括决定启动终止处理系统、拟定处理方案等[7] 预警与信息传递 - 公司总部设24小时值班电话接受预警信息报告[9] - 预警信息由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向分管副总汇报并告知董秘[10] 事件处置方式 - 治理类事件处置需约见大股东、协助查处违规人员等[13] - 经营类事件处置要了解财务状况、控制责任人员等[13] - 环境类事件处置需调查环境、调整经营策略等[14] - 信息类事件处置要沟通媒体、澄清不实信息等[15] 善后与保障工作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处理意见,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16] - 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子公司责任人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18] - 公司保障通信畅通,确保与各部门正常联系[19] 其他规定 - 突发事件处理人员恪守保密原则,服从统一安排[16] - 公司及时向证券监管机构及政府部门报送情况[16] - 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召集处置人员,被召集人须服从安排[19] - 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做好物资保障[19] - 公司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宣传和专业培训[19] - 对有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1] - 对失职、渎职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