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000727) -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总裁的职责、权限,规范总裁的职务行为和总裁办公会议议事程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修订)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 1 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掌握国家的有 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裁是指总裁本人或者经合法授权以总裁名义行使总 裁职责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 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总裁、副总裁、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