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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科技(0007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冠捷科技冠捷科技(SZ:000727)2025-11-24 20:1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坚持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登记入档、备案 及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