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金鸿顺金鸿顺(SH:603922)2025-11-24 20: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者不得担任[9]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9]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独立董事提名与比例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7] - 任期届满前被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依据[17] - 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达标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8]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提名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9] 独立董事会议与工作记录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3] - 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且资料至少保存10年[33] 独立董事其他权益与义务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6]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37]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7] - 行使职权时公司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监管报告[37]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40] - 公司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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