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连续任职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3] - 在董事会中应占1/3以上比例,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7]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5年以上会计全职经验[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代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2][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23] 公司支持与配合 - 专门委员会会议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依法披露意见,分歧时分别披露[24]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6][30]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及时披露,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6][30]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8]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28]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28]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8]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0]
百通能源(001376) - 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