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002922) -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业务范围与原则 - 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3] -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原则[5] 交易规则 - 交易对象须是有资格的金融机构[6]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交易[6]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股东会审议[9] 机构职责 - 董事会或股东会为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机构[13] - 财务中心为套期保值业务经办部门[13] - 参与人员须履行信息保密义务[17] - 财务中心按协议与金融机构结算,审计部负责监督[18] 风险应对 - 汇率或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时,财务中心需分析预测并提出方案上报[18] - 业务出现重大风险,财务中心按获批方案操作,审计部履行监督职能[18] 信息披露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0%且超一千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20] - 出现规定亏损情形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20] 档案管理 - 套期保值业务档案由财务部门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2]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按法规执行并由董事会修订[24]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废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