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1名董事长,不设副董事长[13] 董事任期与职责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超6年[5]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10]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10]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秘书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2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7] - 临时会议一般提前3天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6]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8]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1名董事履职[21] - 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另有规定除外[38] 其他规定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30] - 董事会设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3]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3] - 董事会方案由总经理落实汇报,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责任[43] - 召开董事会报告以往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可质询[42] - 董事会决议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或谋私利[43]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相关人员签名,相关文字资料保存至少10年[45][4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批准之日生效实施[49] - 本规则修正案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批准[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