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601059)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7]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8] - 中国证监会可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上缴差价[15]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等不得买卖股票[8] - 涉嫌违法犯罪被调查等未满6个月,或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股份[9] 信息披露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完成与否均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0]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10] - 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含变动前后持股等信息[13] 信息申报 - 新上市、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时点或期间申报个人信息[12] - 买入股票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卖出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通知[12] 其他 - 违反制度转让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15]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按有关法律和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