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1月28日14点30分在广州海珠区新港东路69号丸美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28日[8] - 会议将审议取消监事会、发行H股上市等14项议案[8][9] 公司制度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2]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辞任董事长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13] - 本次修订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61][6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5]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余股超5%卖出不受6个月限制[1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相关机构或直接向法院诉讼[18] - 股东应遵守法律、章程,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不得退股或滥用权利,滥用权利造成损失需赔偿[18,19]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3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48] 财务相关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交所报送并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9]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0]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1] H股发行计划 - 拟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规模为境外上市股份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授予国际承销商不超过上述发行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65][71] - 发行价格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由董事会协商确定,发行对象为香港公众投资者、境外投资者、境内合格投资者等[73] - 募集资金用于全渠道销售体系建设等方向,董事会可调整用途[82] 人员提名与任职 - 拟提名陈为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107] - 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执行董事为孙怀庆、王开慧等6人,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欧友英、张启祥等4人,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113] 保险与授权 - 拟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等与上市发行相关保险,并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119]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发行上市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89][102]
丸美生物(603983)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