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3012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明阳电气明阳电气(SZ:301291)2025-11-25 17: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开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17]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9] 通知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9] 董事选举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通知需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9][3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23] 决议通过条件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重大事项决议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表决保密与结果公告 - 股东会表决结果公布前相关各方负有保密义务[38]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38] 提案记录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决议和公告中记载提示[38]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9]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1] 股份回购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42] 决议效力与规则执行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43]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4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