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30129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明阳电气明阳电气(SZ:301291)2025-11-25 17:0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应聘请新董秘[4] - 特定违规人士不得担任董秘[7]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董秘履职异常或违规,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1] 职责代行 - 董秘空缺超三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8]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改[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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