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软件(0020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东华软件东华软件(SZ:002065)2025-11-25 17:16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 公司下属企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保证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 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