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精密(688059) -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锐精密华锐精密(SH:688059)2025-11-25 17:4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1100.2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356.8201万元,股份总数9356.8201万股[8][20] - 公司设立时发行3000万股,每股1元[19] 股东持股 - 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64.3万股,比例18.81%[19] - 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40万股,比例18.00%[19]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慧和同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336.9994万股,比例11.2333%[19]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减资,应10日内注销[2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30]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30]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30日内执行[3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9]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股东会审议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事项[50]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2]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5]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5] 会议召开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9]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62][64][6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63][64][65]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6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6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7] 董事选举与职责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9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94]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03]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4]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06][10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7]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上市后未来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68]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8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8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89,19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96][19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