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603155) -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受让方)
新亚强新亚强(SH:603155)2025-11-25 18:00

股权变动 - 初琳向城欣基金转让94,420,253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29.90%,城欣基金成控股股东,邯郸市国资委成实际控制人[10] - 转让对价19.6亿元,单价20.76元/股,现金支付[40][42][58]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交所对股份协议转让的合规性确认[37][39][127] 城欣基金情况 - 城欣基金出资额为250,000万元,2025年5月26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码SAXZ44[11] - 晋成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2,500万元,出资比例1%;城运融通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47,500万元,出资比例99%[12] - 城欣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晋成资本委派2名,城运融通委派3名,决策需3名或以上委员同意,城运融通有一票否决权[15] 财务数据 - 城运融通2024年度资产总额为541426647.17元,2025年9月30日为1465124053.77元[26] - 城运融通2024年度负债总额为46140446.00元,2025年9月30日为641316546.72元[26] - 城运融通2024年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95286201.17元,2025年9月30日为822897047.05元[26] - 城运融通2024年度资产负债率为8.52%,2025年9月30日为43.77%[26] - 城运融通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1231135.14元,2025年1 - 9月为31526441.47元[26][94] - 城运融通2024年度净利润为1752517.74元,2025年1 - 9月为11165175.84元[26][94] - 城投运营集团2024年度资产负债率为57.05%,2025年9月30日为59.65%[28] - 城投运营集团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074245944.51元,2025年1 - 9月为2802711576.00元[28] - 资产合计从1080.67亿元增长至1155.49亿元,增幅约6.92%[100] - 负债合计从616.52亿元增长至689.25亿元,增幅约11.79%[101]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464.15亿元增长至466.24亿元,增幅约0.45%[101] - 2025年1 - 9月营业收入为28.03亿元,2024年为40.74亿元[103] - 2025年1 - 9月营业利润为 - 1.28亿元,2024年为 - 1.84亿元[103] - 2025年1 - 9月利润总额为510.22万元,2024年为3812.81万元[104] - 2025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 - 21.08亿元,2024年为 - 2.29亿元[105] - 2025年1 - 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3.04亿元,2024年为 - 38.66亿元[105] - 2025年1 - 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26亿元,2024年为41.61亿元[10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从6564.91万元增长至9.14亿元[106] 支付安排 - 乙方于协议签署日起1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1.9亿元[45] - 乙方于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3.8亿元[45] - 交易取得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款12亿元[45] - 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第三期股份转让款1.9亿元[45] 董事会安排 - 甲方持有5%以上标的公司股份期间,董事会保持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甲方提名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乙方提名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8]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会保持董事席位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65] - 转让方有权提名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有权提名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6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推选的候选人为董事长[65] 其他 -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是有机硅功能性助剂与苯基氯硅烷及其下游产品[80] - 城欣基金上层控股股东城投运营集团业务涵盖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土地整理等多个领域,形成七大业务板块[82] - 城欣基金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82] -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未产生不利影响[7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72][82] - 截至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资产和业务出售等相关计划、修改公司章程等[64][66][68][69][70] - 截至报告签署日前24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无关联交易,权益变动后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出具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84] - 截至报告签署日前24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的资产交易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交易[86] - 截至报告签署日前24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5万元的交易[8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无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90]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直系亲属在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六个月内无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91]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继续增持,前6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1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