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集团(001288)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运机集团运机集团(SZ:001288)2025-11-25 18:32

公司股份相关 - 2021年11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6] - 注册资本23487.7907万元,已发行股份23487.7907万股[7][13] - 发起人吴友华持股9000万股,比例90%;曾玉仙持股1000万股,比例10%[13]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董事会3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6]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30]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6][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1]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满足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任意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16]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27][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