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股权与利润分配 - 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控股子公司持有超50%股权[2] - 子公司税后利润先弥补亏损,再提10%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14] - 子公司每年提取任意公积金比例由股东会决定[14] - 子公司盈利年度当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4] 子公司管理与监督 -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组织、财务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4] - 子公司按上市公司标准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6]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可适当调整人选[6]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包括财务、工程等多方面[24][25] 子公司信息与报告 - 子公司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11] - 子公司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并备案[12] - 子公司定期编制经营情况报告,包括月报、季报、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17] - 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涉及信息披露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统一对外披露[21][22] 子公司决策与审批 - 子公司重大合同需经公司相关部门会审,签署后报送公司备案[18] - 子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8][19] 子公司行政与人事 - 子公司行政事务由公司行政负责人及下辖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指导[28] - 子公司将营业执照、章程等文件资料报送公司备案并及时更新[28] -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及时将决议报送公司董事会秘书[28] - 子公司严格执行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31] 子公司人员与考核 - 非经委派的子公司董监高任命前1个工作日报公司备案[32] - 子公司结合效益和市场薪酬制订制度,高管年薪报公司批准[32] - 子公司及时上报年度劳动力、人工成本等劳动人事信息[32] - 公司建立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34]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若持有公司股份,应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消除前不得行使对应表决权[2] - 全资子公司通过股东决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36] - 境外子公司按当地法规执行不一致内容[37]
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工作制度(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