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的专门机 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 本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