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3]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未辞董事会解除职务[14]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5] - 拟辞职使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六十日内补选[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2][24]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9]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秘协助[2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董事会会议通知按时提供资料,专委会会议会前三天提供[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相关人员配合,不得阻碍[29] - 履职遇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未解决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9]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披露[2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与解释[31]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