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会议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9]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则顺延或获认可后按期开;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董事认可并记录[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书面委托书会前送达,一人不超两人,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11][12] - 会议以现场为主,也可电话、视频,交流少的议案可书面传签[13] 提案要求 - 议案先交办公室整理再交董事长审阅,符合条件列入议程[14] - 提案内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有明确议题和事项,书面提交[16] 关联交易 - 董事关联关系尽快披露,未披露公司有权撤销合同,善意第三人除外[20] - 关联交易决议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交股东会审议[1] 表决规则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多种形式[22][23] - 提案未通过,条件无重大变化一月内不再审议[24] - 过半数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暂缓表决[24] 会议记录 - 会议指定记录员,出席董事和记录员签名[25] - 记录含日期地点等多项内容[26] - 文字资料办公室保管,保存10年[29] 保密与生效 - 决议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否则担责[29]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