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环科(301559) -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修订)

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交易指公司及子公司等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4]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8]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合理商业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5] 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6] 累计计算 - 因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的关联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16] - 关联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涉及负值取绝对值[17] - 关联交易按类型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关规定[19]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做好登记管理[9] - 公司与关联人三种交易情形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7] - 未达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可由董事会授权总裁决定[18] - 公司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特定比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9] - 五种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四种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1]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需审核审计委员会意见[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