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洛耐(688119)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协议与备案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备案公告[9] 募投项目论证与变更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7] - 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应选新投资项目[18] - 仅变更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25]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7] - 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8]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实施[17] - 自筹支付特定事项后6个月内可用募集资金置换[18] -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20] 资金管理与审批 - 募集资金应存放专户,存在两次以上融资需分别设专户[8][9] -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15] 资金使用披露与检查 - 节余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2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30] - 董事会收到审计报告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30]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进展并出具报告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3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一次[3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