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60045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时代新材时代新材(SH:600458)2025-11-25 19:0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8] 委员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辞职需说明原因[8][10] - 委员辞职或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补选[8] 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1] 会议规则 - 不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豁免[15][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 一般现场会议,也可通讯结合,书面投票表决[17][1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不足两人提交董事会审议[31] 其他 - 常设机构为人力资源中心,秘书处为董监事(总经理)办公室[9] - 会议记录需签名,意见载明,结果报董事会审议[20] - 控股股东尊重建议,记录决议保存十年[20] - 细则由董事会修订解释,依规定执行[22] - 细则2025年11月25日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23]

时代新材(60045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