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003019) - 宸展光电: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 查、评价董事会秘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