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0013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人数应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记录者不得担任[6] - 连续任职六年内十二个月不得提名为候选人[7]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9] - 候选人经提名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深交所异议处理规定[10][11]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1] 补选与解除 - 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1][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解除职务[15]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7] - 年度述职报告按时披露[18] 公司保障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0]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0] - 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1] - 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履职配合及信息披露要求[21] - 承担聘请中介等费用[21] - 给予津贴并报销费用[22] 其他 - 不应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2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