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00130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 举董事行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 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 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 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的一种投票制度。 当公司的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应 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担任的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