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0013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尚太科技尚太科技(SZ:001301)2025-11-25 19:1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2]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4] 其他规定 - 进行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情况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4]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前或筹划中需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董事、高管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及时告知情况及变更[16] - 应在年报等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发现问题核实追责并在二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报送时出具书面承诺[19]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20] - 内幕信息流转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时按规定登记,主要股东不得滥用权利索要内幕信息[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监管窗口期内不得买卖或建议买卖公司股票[21] - 保荐机构等擅自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