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0013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该独立董事需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 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 审计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