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001301)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选。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工作组由证券部、财务部等 与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职责相关的部门组成。工作组负责做好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 (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可 持续发展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