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0013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尚太科技尚太科技(SZ:001301)2025-11-25 19:17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因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 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 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