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001301) - 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2025年11月)
尚太科技尚太科技(SZ:001301)2025-11-25 19:17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员 工多元化的沟通交流渠道,保障职工依法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职工代表董事,是指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 职工大会,下同)民主选举产生,代表职工参与董事会决策的职工代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第四条 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职职工,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有较好的群 众基础; (三)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保守公 司秘密; (四)熟悉本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参与 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能力; (五)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