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精测电子精测电子(SZ:300567)2025-11-25 19:32

信息披露宗旨与领导 - 公司信息披露宗旨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11] 责任人与形式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为直接责任人[11] - 公司披露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11] 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6] - 公司一次性签署日常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沟通与报告 - 公司各部门、所属子公司应至少每季度末与证券法务部沟通反馈重大经营事项[25]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6] - 子公司经营等重大事件应同时报告子公司董事会和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31] 信息披露媒体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深交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33] - 公司网站披露信息不能早于指定媒体[33] 违规处罚 - 信息披露违规情节轻微者公司给予批评、警告处分[44] - 信息披露违规情节严重者公司予以降薪、降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罚[44] - 信息披露过程中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相关规定处罚[44] 其他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 - 证券法务部负责接待投资者日常咨询并以公告内容答复[34] -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做好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36] -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对外披露[42] - 公司召开涉及保密信息的会议应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42] - 公司向政府或其它机构报送含未公开信息材料时应索取书面通知[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