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精测电子精测电子(SZ:300567)2025-11-25 19:32

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证券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投资前除披露外还需股东会审议[1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投资范围界定 -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不属于制度所称“证券投资”[4] 资金使用规定 - 公司用于证券投资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资金应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7] 决策权限规定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得授予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9] 交易预计规则 - 公司因频次和时效难以对每次证券投资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审议披露时,可对未来12个月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0][11] 风险控制措施 - 责任部门应针对各类期货和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14] 审议关注要点 - 董事会审议时董事需关注公司证券投资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内控、风险、资金等情况[17] 内部管理要求 - 公司应建立证券投资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防火墙,相关人员相互独立[17] - 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对证券投资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信息保密[17] - 责任部门需在审批金额/额度和可承受风险范围内运作[17] 异常处理机制 - 业务存在重大异常和风险时,责任部门应提交报告和方案并跟踪上报[18] - 董事会应持续跟踪交易执行和安全状况,异常时采取措施并披露[18] 监督审计安排 - 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进行审计和监督[18] - 独立董事可检查交易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审查必要性等[19]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按规定披露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内容有要求[21]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应及时披露[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