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审计总监1名[5][6] - 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人员聘任与职责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6] - 总经理因故不能行使职责时,可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临时代行职责[7] - 董事会召开会议时,总经理应列席会议[9] 制度与流程 - 投资项目确定时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实施后要定期检查并审计[15] - 财务管理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15] - 总经理任命公司中层领导时,应先提交人事部门考核[16]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前1日需书面或电话通知与会人员[18] - 总经理应根据要求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并保证真实性[20]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决议遇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提请应对[20] - 公司内外部环境等重大变化时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请信息披露[21] -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24] - 总经理报告可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25] 薪酬与奖惩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23] - 薪酬应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23] - 任期成绩显著可获现金、实物等奖励[23] - 任职期工作失职失误董事会应追究责任[23] 细则管理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适时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