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精测电子精测电子(SZ:300567)2025-11-25 19:3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委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2]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3] 任职限制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4] 聘任解聘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4]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等情形,董事会可解聘[5]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与监管机构沟通及信息披露,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8] - 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考核[11]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会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