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精测电子精测电子(SZ:300567)2025-11-25 19:32

财务资助制度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特定情况除外[2] - 董事会审议需经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 -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4] 特殊情形规定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5] - 逾期未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6]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资助事项需公告相关内容[8] - 出现未及时还款等情形需及时披露[10] 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办理手续并跟踪监督[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12] - 内审部门监督检查合规性[12]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