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 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1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 治理(ESG)绩效,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