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投资权限 - 股东会对外投资权限涉及指标占比50%以上,对应绝对金额有标准[7]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涉及指标占比10%以上,对应绝对金额有标准[8]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由董事会、股东会决策[7] - 项目投资部为对外投资专门预审机构[11] - 总经理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并汇报进展[11] - 财务部负责资金筹措及手续办理,执行严格手续[11] - 审计部检查和评估投资相关内控制度[12] - 证券法务部负责投资项目法律文件起草与审核[12] 投资报告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企业发展部每季度报告项目情况[14] 投资处理 - 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8]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子公司应向证券部报送信息[20] - 相关部门应按制度提供应披露信息[2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22] - 制度与新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并修订[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改[23] - 制度涉及公司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