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精测电子精测电子(SZ:300567)2025-11-25 19: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具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在相关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的会计专业人士可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及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比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4]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审计委员会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的职权[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4]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5] 其他相关规定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披露理由,异议也需披露[14]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1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9]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9]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1]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年报披露[4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