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完 善股东会运作机制,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