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设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的主任委员一名[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6]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审制度建立实施,向董事会报告内审工作情况[6] 审计部 - 审计部每季度结束3周内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上季度审计执行和下季计划[7] - 审计部应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内审人员[9] - 转岗至审计部的内审人员半年内不得参与原经办业务审计[7] - 审计部负责草拟内审制度、拟定年度计划、评估经营风险等工作[11] - 审计部每年第四季度拟定下年度内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实施[17] 审计程序 - 一般审计项目实施3日前发《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时送达或口头知会[17] - 审计工作基本程序包括审前准备、编制计划等,必要时增加后续审计程序[17] - 现场审计结束后拟定初稿,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有异议报审计委员会协调[19] -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报告不服可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原决定执行,变更撤销须经审计委员会批准[19] - 审计部下达意见后对整改执行情况进行后续跟进和审计[19] 审计质量控制与奖惩 - 审计部建立内审工作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对项目质量进行控制[22] - 审计部通过内外部评价检测和评价内审质量总体有效性[22] - 审计部可对遵纪守法、效益显著行为提奖励建议,经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表彰或奖励[25] - 审计部对违规单位和人员提请追责,违反国家法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5] 其他 - 本制度由审计委员会授权审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2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29] - 公司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 - 文件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30]
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